商务部回应对澳葡萄酒反倾销及大麦双反案



  12月3日,就“中国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”一事,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,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、调查,采取相关措施,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。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。
 
  高峰表示,根据中国《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通常情况下,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,特殊情况下,可以延长至9个月。中方调查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,对本案继续进行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,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。
 
  对于澳大利亚葡萄酒进口商来说,这将是一段漫长又忐忑的等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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