葡萄酒广告出现这样的画面会被罚!赶紧排除自家网店是否违规!

 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近日报道,中山某贸易公司开设的网店发布的某葡萄酒广告中出现饮酒动作,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(二)项规定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注意,这样的画面有违法风险哦!
 
  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1.诱导、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;2.出现饮酒的动作;3.表现驾驶车、船、飞机等活动;4.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、增加体力等功效。

这样的画面,违法风险就小多啦!
 
  发布酒类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,处罚是极为严苛的,不仅最高可面临100万元的罚款,公司还可能被吊销营销执照。据了解,“饮酒的动作”强调的是酒液进入口腔的过程,故持杯、闻香、观赏,都不属于饮酒,并未违反规定。
 
  很多商家在制作广告时往往没有留意广告法的规定而触雷,大家可得警惕,别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失误酿成了巨大的损失。
 
 
消息来源:乐酒客、WBO葡萄酒商业观察、酒斛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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